全国临床研究护士(CRN),就业项目说明岗位介绍及招收要求: 临床研究护士(CRN)介绍 工作内容: 临床研究协调员通过在临床试验中承担获取知情同意、数据收集和/或协助试验管理等工作,对确保临床试验的伦理合理性、科学性及试验数据的可信度方面起重要保证作用。 1、维护受试者权益,是受试者权益的保护伞。临床试验的目的与医疗服务的不同,如果由临床医生同时承担实施临床试验与提供医疗服务的双重角色,达到上述双重目的,是相当困难的。CRN能在获得知情,面对不良反应,节省费用,缩短等待时间等方面发挥协助作用。 2、确保临床试验的科学性 1)试验前对方案可行性进行评估。 2)确保入组合格的受试者,保证随机化。 3)增强受试者的依从性(对受试者的关爱)。 4)对不良事件的发现、追踪、报告,使得药物安全性评价趋于正确、合理。 5)防止或减少对方案的偏离:①时间窗。②各项临床检查的管理:保证中央实验室检查过程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;CRN最先阅读,发现异常值或异常变动,及时传达给研究者。③CRN由于熟悉方案,对研究者进行建议、提醒等。 3、提高临床试验数据质量的可信度 1)保证数据统一性。在CRN的指导与监督下,患者尽可能在同一条件下接受物理或实验室检查;对于主观评价项目如疼痛程度、患者日志的填写等,由经过统一培训的CRN的指导,得出的数据可信度较强。 2)保证数据完整性。为每位患者每次就诊准备的流程安排与参照CRF制作的诊疗记录表,作为原始资料贴于病历上,保证数据无遗漏的收集。 3)提高临床试验数据质量的可信度。①保证数据转录的及时与正确性。保证原始资料及时地转录到书面或电子CRF,转录时的错误也较少。转录过程中发现问题,及时与研究者商讨,减少日后对数据发出的疑问。②监查的保证。以往医疗机构不愿意接待监查与稽查人员,由CRN事先为其准备好监查或稽查资料,陪同监查、稽查人员的现场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解答或及时与研究者勾通,使得监查与稽查得以顺利贯彻执行。
岗位描述: CRN主要由护理、药剂等生物医学专业背景的人员担任。CRN的工作范围涉及到临床试验的各个方面,包括试验的准备、与伦理委员会和申办者的联络、协助试验实施的各项工作,如获取知情同意,与患者及其家属的教育、联络、咨询与商谈、数据收集与CRF转录,以及临床检查、不良事件、试验药物、文件资料等管理,应对监查、稽查与视察。
工作职责: 8. 协助研究者完成临床试验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工作地点: 全国范围内派驻三甲医院及部分专科医院(可根据全国临床试验机构官网公布查询),遍布:北京市、天津市、河北省、山西省、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、安徽省、福建省、江西省、山东省、河南省、湖北省、湖南省、广东省、重庆市、四川省、陕西省、贵州省、云南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、海南省、内蒙古自治区、辽宁省、吉林省、黑龙江省、西藏自治区、甘肃省、青海省等各省份多地市。备注:因学员缺少临床工作经验,所有培训合格的学生,必须服从单位统一分配,临床实训周期(6个月至1年,保证一个完整项目结束),实训周期结束,学员可根据户籍地申请就近省份工作,也可根据个人意愿申请三个意向省份工作。建议选择人口基数在800万以上的地市。 合同性质: 临床科研机构、临床研究服务机构、药企研发公司或指定公司直接签订合同,非医院签订合同。 薪资待遇: 实习期三个月(实习期间底薪3000+餐补+住宿);转正入职后底薪4000元+绩效+餐补+住宿+五险一金,综合工资6000元以上。 报名联系方式: 15376904131 张老师 18765220101 赵老师 |